近日在北京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二十国集团(G20)中,在以“创新”为指标的国家竞争力排名中,美国、日本、德国位居前三甲,中国排名第八。专家呼吁,中国需注重提高在创新方面的投入产出效益,切实发挥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作用。 这份由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科技组与福建师范大学联合研究推出的《二十国集团(G20)国家创新竞争力发展报告(2013-2014)》,采集了G20各成员国的最新经济、科技等方面的统计数据,对2011-2012年间G20(除欧盟外)中19个国家的创新竞争力进行了全面的比较分析和评价。 根据报告,G20国家创新竞争力处于第一方阵(1-5位)的依次为:美国、日本、德国、韩国、澳大利亚。其中,美国的创新竞争力得分为74,在G20中遥遥领先,远高于排名第二的日本(44.5)和第三的德国(44.3)。 研究发现,无论是创新的基础与环境,还是投入与产出,以及持续能力,美国的国家创新能力均较高。课题组称,重视科技,通过适时的科技政策调整引领科技创新,促进了美国科技的飞速发展,美国逐渐成为“世界科技中心”。 值得注意的是,研究显示,中国的创新竞争力得分为42.2,在G20中排名第八,这是G20集团中惟一能够进入前十名的发展中国家。 “中国的创新能力进步幅度比较明显。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国家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和人才引进,这对中国整体的创新能力提升起到较大推动作用。”该报告执行主编、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院长黄茂兴表示。 但是,根据报告的研究结果,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在创新能力,特别是在创新投入方面仍差距较大。 黄茂兴表示,影响一个国家创新能力最重要的因素是创新投入,这个投入主要包括经费投入和人才投入。中国在创新投入方面不断增加,但是在投入产出效益方面仍有较大欠缺。 “从人才产生效益来看,发达国家人才产生资源效益明显高于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2012年美国知识产权费收入达到1241亿美元,同期中国只有10亿多美元。虽然我们现在在加大人才方面的投入,但是人才产生的效益跟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黄茂兴表示。 黄茂兴建议,中国要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政府引导,特别是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切实发挥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作用。 “我们在研究中发现,特别是美国这些发达国家,企业研发投入一般占企业总投入的60%以上。中国企业发挥创新主体的作用,这条路径还相当长。”黄茂兴说。(阚枫)